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玉溪市开发区赋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玉政发〔2023〕16号)相关要求,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将农药经营许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其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两项审批事项赋权相关开发区,现公告如下:将“农药经营许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其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两项审批事项赋权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塔产业园区、新平产业园区、易门产业园区、元江产业园区、澄江产业园区、华宁产业园区、通海产业园区等8个园区,并签订赋权委托协议,委托协议于2024年4月1日起生效,至公告取消委托之日失效,在委托期限内,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调整,需要调整委托事项的名称,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调整,导致委托行政职权事项无法实施或者不再需要以委托方式实施,如委托机关的职能职责发生改变,不再具有相关职权或者在委托实施过程中,受委托单位被撤销或者职权发生变更,委托也将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