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22号)和《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要求,结合高新区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度新乡市市级研发平台申报和整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1.2024年度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2.2024年度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上年度评估需整改的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2.申报材料采取规定时间集中受理,未按照制定时间要求上报的不予受理,3.申报材料电子版(非扫描版)以“单位+平台名称”命名发送工作邮箱,三、申报时间地点受理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地点:新乡高新区火炬园综合研发楼四楼407室(新飞大道1789号)咨询电话:李毅0373-3539907工作邮箱:kfqkjk@163.com附件:1.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2.2024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南3.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改评估指南高新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