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本年度重点支持以下两类机构申报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一)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为本地区、本行业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技术贸易和经纪服务、开展专业人才培训等,联合有关重点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或设计研究单位,以及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二、申报条件申报本年度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二)有符合从事和开展技术转移工作本身发展要求的商业模式、经营项目,主要从事与技术转移有关的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转让中介服务、技术产权交易、企业孵化、科技金融、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企业培训、国际合作等业务,专门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人员在5人以上,三、申报材料(一)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四、申报程序及要求(一)推荐单位出具初审意见,推荐单位在申报书填写初审意见,高等学校和区直科研院所的内设机构可由本校和本所直接作为推荐单位,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和申报书电子文档(可编辑WORD版和PDF盖章版)报送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五、联系方式(一)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联系人及电话:卢惠玲0771-5330520奉娟0771-5302027邮箱:gxkjqbyjs@kjt.gxzf.gov.cn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4号文献综合楼402室邮编:530022(二)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联系人及电话:莫文胜0771—2613606附件: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doc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4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