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残联字〔2021〕25号)和贵港市残联、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贵港市“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方案》(贵残联〔2024〕1号)文件精神,2024年自治区下达我区“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经费共32万元,现将申报2024年度“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在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满一年的独立法人资格,(二)有相对稳定、适合残疾人的劳动项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助残意愿,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较好的市场前景,(三)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地,适合残疾人接受培训、劳动就业、发展生产的场所,二、基地模式基地可通过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模式,帮助残疾人提高生产劳动技能、实现就业或发展生产,基地也可通过向残疾人提供种鸡苗、饲料和技术培训等帮扶,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三、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书、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四、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附件: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贵港市港北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4月1日文件下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docx关联文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