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有关单位:为促进龙文区电商企业做大做强、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2022年4月15日漳州市龙文区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五条措施为进一步加快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新业态、优化产业环境,园区(基地)或项目单位内对纳入限额以上统计且年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增量部分达1亿元及以上(可累计多家主体,给予招商业主一次性10万元的资金补助(不包含纳入统计的奖励),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年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电商贸易型企业,对当年新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年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对已在限额以上统计库、年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且比上一年度增幅15%以上的企业,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生产型企业设立或引进独立电商贸易型法人单位首次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年通过公共网络首次实现零售额达500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局,对依法纳税且年度实际开票营业额和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年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达3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和1亿元及以上的电商企业,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税务局、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工信局,本文件针对电商企业网络零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或补助,本文件针对电商企业入驻龙文园区(基地)或项目单位且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