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为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肇庆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肇科〔2022〕21号)的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开展项目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评估对象(一)未结题且实施周期2年以上的项目,(二)未结题且财政资金100万(含)以上的重大项目,(三)依据工作规程进行抽查的项目,二、检查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研发情况、项目组成员在岗情况、资金使用及专账建立情况、项目实施保障条件,以及科研诚信、安全、伦理情况等,三、检查评估时间2024年5月中旬(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四、检查评估方式由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相关专家组成项目检查评估小组,到项目承担单位听取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开展自查自评,在接受检查评估时提交书面的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六、联系方式生产力促进中心:张桂娜2899832高新科:王滨2899813成果科:蔡辉2899816农村科:陈子尧2899815附件1:检查评估项目名单附件2:项目检查评估记录表肇庆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