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使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二、资金使用计划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庄河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83万元,344.7万元用于对具备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且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产地检疫出栏2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户)予以补贴,三、补贴范围1、具备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且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产地检疫出栏2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户(不包括城市建成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养猪场户)的防疫、消毒、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支出补贴,能够认真做好粪污处理设施及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防疫、消毒、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四、工作程序各乡镇、街道根据养殖场(户)提供的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生猪产地检疫证明或基层动监机构提供的平台检疫数据(如产地检疫用途为饲养的还需提供种畜禽经营许可证)以及对其养殖粪污治理设施设备现场查验等情况填报《庄河市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各街道、街道要严格查验产地检疫证明、养殖档案等相关材料和现场,对日常不配合属地政府开展畜牧统计、养殖污染防治、粪污资源化利用、防疫、监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养殖档案填写不规范的养殖场(户),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符合条件的各养殖场(户)产地检疫头数将补贴资金进行统筹分配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各基层动监机构核实的产地检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受奖励的生猪养殖场户要自觉接受乡镇(街道)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管,对不履行产地检疫、生产疫情监测、安全养殖等法定义务或不服从监管、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养殖场户,附件:庄河市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下载庄河市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补贴资金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