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增强低收入困难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有效防止低收入农户因病返贫现象,根据《浙江省扶贫办公室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扶贫办〔2019〕16号)和《丽水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丽水市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区实施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工作,项目标的为286.7244万元,中标单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拟支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参保费286.7244万元,现将中标单位予以公示,欢迎来人、来电反映问题,1、公示时间:2024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8日,共10天2、公示期间,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0578-2132074(区财政局)0578-2609682(区农业农村局)邮箱:173684451@qq.com上级监督举报电话:12317莲都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29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