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我局拟公开征集扬州市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审第三方机构,择优遴选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审第三方机构,二、申报条件申报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审第三方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节能评审、工程咨询相关能力及人员的独立法人机构,(二)配备3名及以上从事节能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中国信用网站查询截图)三、申报材料(一)节能评审第三方机构申报表,(三)从事节能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职称证书及聘任证书,(四)近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节能评审报告的证明文件(咨询合同、节能审查意见、节能评审报告、咨询成果等),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四、申报方式此次公开征集活动截止2022年4月30日,请填写《节能评审第三方机构申报表》(见附件),连同相关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电话:0514-87987948、13773526826附件:节能评审第三方机构申报表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15日节能评审第三方机构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