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发布了《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管理局关于责令国泰中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建筑业企业资质限期整改的通知》,责令你单位于60天内完成整改,整改期结束你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局将依法撤回下列单位持有的资质,1.华北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91120116MACR4RXH8E):撤回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原因:企业净资产、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示下发之日起),可向我局提出申诉,如需申诉,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局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