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根据中共尤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尤溪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工作提示》和《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居)票据公示的通知》(尤农〔2024〕9号)的要求,现将程序调整如下:村集体拟报支的原始凭证,经村报账员、财务审核人审核,在小微平台公示公开3日,公示无异议的支出凭证,报村级代理会计和乡镇代理服务中心主任复核、认定,由乡镇代理服务中心主任加盖“已在小微平台公示3日”印章后给予付款和入账处理,尤溪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28日各乡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根据中共尤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尤溪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工作提示》和《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居)票据公示的通知》(尤农〔2024〕9号)的要求,现将程序调整如下:村集体拟报支的原始凭证,经村报账员、财务审核人审核,在小微平台公示公开3日,公示无异议的支出凭证,报村级代理会计和乡镇代理服务中心主任复核、认定,由乡镇代理服务中心主任加盖“已在小微平台公示3日”印章后给予付款和入账处理,尤溪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