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2023年下半年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2023下半年度高新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补贴企业在高新区依法注册登记,(二)申报人员为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企业一线在岗职工,(三)职工所从事的职业(工种)属于2023年度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宁波市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以下简称“《岗位补贴目录》”)内的职业(工种)(附件1),(四)补贴岗位上的职工须持有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证书,且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满3年、1年方可申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企业应在本单位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二、注意事项(一)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对象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除技工院校)的企业编制人员,每位技师或高级技师岗位补贴累计只能享受1次,对企业职工有欠缴和补缴基本养老、基本医保、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情况的,将2023年7月至12月本企业符合条件职工的材料报送至高新区人社中心,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1.《宁波市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汇总表》(完成网上报表填写后可下载打印,提供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第二次及以上申报人员不需要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盖章、查验原件),附件:1.宁波市级统筹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docx2.企业公示情况说明及公示文稿参考样式.docx宁波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