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为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根据《宁波市绿色制造“十四五”规划》、《宁波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上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须在B档及以上,(四)企业有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管理和能源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二、星级评定标准与要求(一)综合评分75分以上认定为三星级绿色工厂,综合评分85分以上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四星级绿色工厂,根据综合评定结果,对三星级绿色工厂进行审核认定,并向上级部门推荐四星级及以上绿色工厂名单,四星级、五星级绿色工厂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认定结果确定,包括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PDF文档(须同纸质版内容一致),于4月30日前提交至区工信局,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