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济宁市社会招商奖励办法》的公示济宁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4日印发的《济宁市社会招商奖励办法》(济政字〔2022〕25号,JNCR-2022-0010001)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我市实际工作需要,拟废止该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间对拟废止文件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以书面方式向市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具体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写明具体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7日联系电话:0537-3233029;传真:3233377邮箱:jnzszhk@ji.shandong.cn附件:《济宁市社会招商奖励办法》济宁市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2024年3月27日附件:关于印发《济宁市社会招商奖励办法》的通知.docx打印关闭上一篇:关于废止《济宁市社会招商奖励办法》公示情况的公示下一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