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选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素质较高、创新成果突出的优秀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和技术难题,依据《科技副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经企业申报、组织单位推荐和省科技厅评审,第二批选聘刘长城等25名同志为“科技副总”,现将“科技副总”名单印发给你们,各有关企业、科技副总及派出单位要认真履行合作协议,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做法,请及时总结上报,附件:第二批科技副总名单.pdf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