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艺术家评选表彰工作,四、评选程序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工作程序为:(一)人选推荐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附件2)进行推荐,部直属单位在本单位推荐人选,部机关各司局应优先在部直属单位之外的相关行业范围内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需由推荐单位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所在单位公示、集体研究决定的基础上产生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推荐人选须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首次推荐材料包括:首次推荐工作报告、推荐人选汇总表(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附件3)、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艺术家推荐表(附件4),首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单位)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材料审核情况、推荐过程、集体研究情况、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情况、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三)推荐单位公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部机关各司局和部直属单位通过形式审查人员由文化和旅游部征求人员所在地省级公安部门意见后,部机关各司局和部直属单位将正式推荐材料报文化和旅游部,正式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推荐人选汇总表(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5),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单位)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材料审核情况、推荐过程、集体研究情况、征求有关部门(含公安部门)意见情况、所在单位和本地区公示情况、正式推荐意见等,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2024年3月22日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2.文化和旅游部优秀艺术家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3.推荐人选汇总表.doc4.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艺术家推荐表.docx5.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