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海县农业农村局宁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海县农业设施大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农[2022]215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度市县两级设施农业补贴进行发放前公示,经过申报对象涉农平台申请、项目评审、立项、项目实施、第三方面积核实、乡镇初验、农业农村局复验等程序,现对2023年的市县设施农业项目补贴4015931元进行发放前公示,(其中市级资金1486320元,县级资金2481611元,西店镇资金48000元),补贴项目实施单位37家,现将下列符合补助条件的主体名单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农机管理站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3.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27日起到2023年4月2日止,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宁海县农机管理站,附件:2023年农业设施大棚项目资金发放表.xls宁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