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苏将武等5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苏将武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7117济南市莱芜区苏将武育苗中心(个体工商户)2谷福军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0814济南市莱芜区福军建筑施工队(个体工商户)3袁达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5112济南市莱芜区小袁汽修厂4伊树芹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3********3228莱芜市莱城区晨夕小吃店5孙丰菊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1********2023济南市莱芜区罗金商贸经营部(个体工商户)公示日期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