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吉木萨尔县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2024年3月19日吉木萨尔县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为使我县二手房交易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加强个人交易房屋的税收征管,经吉木萨尔县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及税务局对我县房屋交易市场交易价格进行实地调研摸底、综合统计评估后,现就全县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公布如下:一、对于二手房交易涉及税收的计税价格,征收机关应以房屋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中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依据,但对于成交价格低于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均以此最低计税价格作为核定征收税款的基数,以修正后的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征收税款,均按本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税款,四、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部门、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吉木萨尔县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每年至少调整一次或每年确认不进行调整,六、下列情况税务机关不按公告的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征税:由法院裁定、判决和仲裁机构裁决的房屋交易行为,按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价格的依据,七、本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附件:二手房最低计税价格的说明.doc责任编辑:库尔曼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