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相关企业:为落实《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运行〔2024〕21号)(以下简称省厅文件),现将我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一)市辖区申报时间1.市辖区企业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区工信部门截止日期原则上不晚于2024年4月3日,各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市工信局,将资金申请文件、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汇总表及奖励资金情况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共四份),(二)县(市)申报时间1.6县(市)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由各县(市)自行确定,申报材料由所在县(市)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6县(市)将资金申请文件、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汇总表及奖励资金情况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四份),二、佐证材料规范(一)直供电企业由电力部门出具“2023年-2024年分月用电量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附件2),(二)转供电企业1.由转供电主体、租赁房东或园区管理部门出具“2023年-2024年分月用电量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附件2),2.由电力部门为转供电主体、租赁房东或园区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2024年分月用电量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附件2),3.区县(市)工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现场核实并出具证明材料,4.企业填写“2023年-2024年企业分月营业收入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附件3),企业将申报汇总表、奖励资金情况表(附件4、5)电子版,附件:1.各区县(市)工信部门及电力公司联系方式2.2023年-2024年分月用电量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3.2023年-2024年分月营业收入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4.2024年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申报汇总表5.2024年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情况表6.2024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7.企业申报书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财政局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