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鄞州区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智慧办〔2023〕3号)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度第二批鄞州区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至4月1日,共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事实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公示期间送交鄞州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424办公室),特此公示,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鄞州区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名单宁波市鄞州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3月26日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鄞州区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名单单位:万元序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申报类型拟补助金额1浙江格致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安防云平台社会资本投资的智慧城市重点项目补助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