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栾晴等6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栾晴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5122济南市莱芜区七彩文具店2刘增华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451X济南华铮商贸有限公司3庞义虎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4713济南市莱芜区杓山水产养殖场4王国生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6339济南市莱芜区国生超市5韩秋生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6814济南市莱芜区春华秋实禽畜养殖场6单玉青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515济南市莱芜区单玉青蒜黄种植场公示日期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