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发改委(经发局),镇江新区经发局、镇江高新区科发局:为做好2024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4〕287号)转发给你们,有关工作要求如下:一、请各地对照省通知要求,根据大纲要点撰写申请报告摘要(简要介绍建设背景及必要性、依托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主要任务与目标、总投资和建设内容、管理与运行机制,篇幅3000字左右),并对其研究创新实力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已获得省工程中心认定的依托单位不得在相同方向(领域)重复申报,取消申报资格,并出具真实性承诺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规定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四、请各地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并于4月12日前将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申请报告摘要报送我委(表格、大纲要点详见附件),联系人:王诗琪电话:84425335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附件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