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台农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和管理,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烟台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烟台农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4月2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烟台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陈代涛,电话:0535-6692162邮箱:ytsnyncjscxxhk@yt.shandong.cn,附件:《“烟台农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烟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26日附件《“烟台农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