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省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安排按照《省通知》要求,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业申报信息现场核实工作,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申报名称与注册号等信息是否与“国家高企工作网”的企业信息完全一致等开展核查,对以软件著作权为知识产权支撑的信息服务企业要现场核查软件运行的真实性,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核查情况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核实意见表》(附件1),(三)加强企业资质审查,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需将上述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的书面复函材料同时报送市科技局,三、申报注意事项请企业要特别注意以下申报事项:(一)企业要登录“省阳光政务平台”完善本单位基本信息,(二)企业要在“国家高企工作网”中填报并生成《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签字盖章上传到“省阳光政务平台”,需通过“省阳光政务平台”获取“国家高企工作网”上的企业名称和注册号,(四)企业要认真核对高企认定申报财务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企业申请资料填报相关具体工作要求请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省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