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根据《2023年宝安区下半年汽车促消费(第二轮)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开展的2023年宝安区下半年汽车促消费活动(第二轮)拟资助名单(共计通过审核10417人)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异议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署反映,异议期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日,共5个工作日,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署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购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署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日受理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投资推广署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10楼1076会议室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755-29992190附件:2023年宝安区下半年汽车促消费活动(第二轮)购车补贴复核通过名单深圳市宝安区投资推广署2024年3月26日附件:1.附件-2023年宝安区下半年汽车促消费(第二轮)购车补贴复核通过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