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锡科规〔2022〕123号),现将2024年度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中心”)建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在无锡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3.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不低于300万元,4.拥有一支10人以上的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组织机构明确、结构合理的研发人员队伍,5.拥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技术领域研发设备,相对独立集中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6.上年度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数达到1项以上,7.依托单位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应提交上年度12月财务状况表(B203表)、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6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607-2表)等,且研发费用数值相符,8.原则上一家单位只能申请一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申报要求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5月6日前将装订的申报书(附件1)纸质件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宜兴市科学技术局机构科(地址:宜兴市陶都路8号7号楼438室),三、联系方式宜兴市科学技术局机构科刘博电话:0510-87986293,附件:附件1、2.docx附件3-技术领域分类标准.doc1、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2、2024年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推荐表3、技术领域分类标准宜兴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