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各街道办事处、福田区人力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福田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作分解下达,具体如下:园岭街道办78万元,福田街道办137万元,沙头街道办137万元,梅林街道办68万元,莲花街道办49万元,华强北街道办88万元,福保街道办59万元,福田区人力资源综合事务中心276万元,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类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及其他支出,福田区人力资源局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