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为进一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实践(西安高新区)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扎实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专业技术实践培训,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实践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拟再遴选一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实践(西安高新区)基地实践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遴选单位条件及要求有意愿有能力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专业技术实践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实践点企事业单位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拥有一定数量的高价值专利,拟从截至2023年12月发明专利授权量在30件以上的申报企事业单位中遴选,2.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如下:(1)《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实践(西安高新区)基地实践点申报书》,(4)《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实践(西安高新区)基地实践点申报书》中其它需证明材料以及可证明具备开展审查员实践活动工作基础的证明性材料,实践基地组织专家考察组对申报实践点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四、相关要求1.审查员实践工作有利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到现场了解单位技术情况、更新知识,2.审查员实践期间的费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3.申报单位须能满足审查员专业技术知识更新需求,切实提供相关培训和实践活动,为审查员提供深入生产研发一线、参与研发设计、动手操作、检验检测、创新体验等生产实践环节,4.本次成功申报实践点的单位将作为今后实践具体承接单位,请各单位务必重视此项工作,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实践(西安高新区)基地实践点申报书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2024年3月20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