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单位(部门)对本单位(部门)的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区内各单位(部门)在智慧园区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将网络、系统、数据、信息安全等工作贯穿于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的全过程,推进园区和本单位(部门)网络安全相关工作: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是园区网络安全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管委会机关各处室、所属企事业单位、驻区管理单位(部门)是本单位(部门)网络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部门)所承担业务领域的网络安全项目建设及其运行维护等工作,第三章项目网络安全责任第八条上海化工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网络安全责任由项目需求方、建设方、承建方、使用方、运维方和监管方分工负责、共同承担,负责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网络安全管理:具体负责项目建设中网络安全部分的实施和交付,负责项目交付使用后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措施,负责信息系统数据收集、持有、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督促运维方加强系统运行维护中的信息安全管理,负责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后运行维护过程中的网络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信息系统(硬件、软件)安全运维,网信办全面负责智慧园区项目网络安全的监管: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和指导监督各智慧园区建设项目的网络安全建设工作,还应当追究协调监管不力单位(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四)其他未落实本单位(部门)或信息化项目网络安全工作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