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征补通知[2023]190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温征地安置[2023]190号)已经本机关确定、现予以公布,本方案公告自2024年2月6日公布以来,未收到反馈意见及听证申请,现确认本方案并进行实施,温岭市人民政府2024年3月21日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温征地安置[2023]190号)2.上地勘测定界图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2023-07-34中介调查.pdf07-34公布补偿安置方案通知(念母洋村)_20240321112022.pdf07-34公布补偿安置方案(念母洋村)_202403211119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