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职业培训补贴的实施办法》(浦人社规【2019】3号)、《关于同意继续开展公交大客车驾驶员订单培训的复函》(浦人社【2020】111号)、《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关于促进技能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浦人社规【2023】4号)文件规定,经初审,以下享受补贴企业符合申领的相关条件(明细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处或区就促中心技能评价科反映,1、联系电话:区人社局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处20742816区就促中心技能评价科584782792、联系地址:锦安东路475号3号楼403室邮编:200127浦东南路3995号619室邮编:200126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