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拟在省内公开遴选青海省财政经营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经营性专项资金”)托管银行,(三)在青海省的分支机构具有股权投资托管业务能力,(七)能够为经营性专项资金投资、宣传、支持产业发展等工作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三、托管银行管理要求(一)确保资金安全,托管银行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资金受托管理机构报告,保存经营性专项资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全面、准确地报告资金账户情况、托管资金运作情况以及托管履职情况,配合完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及经营性专项资金受托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四、申报文件应包含的内容(一)申报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基本情况(机构规模、财务状况、托管业务发展情况、风险控制机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二)申报机构托管经验和业绩情况,(三)托管服务方案,托管收费标准(包括托管服务、账户开立、资金汇划等资金托管业务全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所有环节收费标准),可提供的增值服务内容(托管具体的运作模式)、财务状况、拟承办资金托管的营业网点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四)申报机构拟承办资金托管的营业网点情况,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官网发布经营性专项资金托管银行遴选公告,遴选结果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官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