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推进西安高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硬科技示范区建设工作,现就2024年西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2024年拟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区内企业均须参加入库工作,二、申报方式入库工作以企业自评,在线填报的方式完成,根据提示进行填报,三、申报条件按照科技部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条款,四、申报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5月31日,五、申报须知已认定成功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每年需在秦创原·科创高新服务平台(http://pds.trm-cloud.com/)更新数据,未认定成功(即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需再次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当年,在秦创原·科创高新服务平台(http://pds.trm-cloud.com/)完成入库工作,入库成功企业,我局会按照企业测评分数给予企业申报规划建议,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在省市区政策受理期内申请最高40万元一次性奖励,联系人:陈艳029-89199030、88333608系统技术电话:029-65666502系统技术邮箱:pds_service@163.com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