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愿申报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评价合格的将自评价报告报送县(市、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对企业自评价报告进行初审后,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资料进行集中评审,二、工作要求(一)各县(市、区)、园区要认真组织开展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于2024年5月8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自评价报告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局,不得推荐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二)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各县(市、区)、园区要组织汽车、机械、电子、纺织、通信等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进行申报,从已认定的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企业,推荐申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五)本次申报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局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附件:1.县(市、区)、园区推荐汇总表2.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3.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4.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5.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