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项目规划计划、审批、资金预算、竣工验收统一管理,第四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是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牵头—2—部门,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数字化项目建设和运维保障资金统筹,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和财政投资评审,由县级数字化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评估论证把关后,实施的数字化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江西省数字化项目建设三年规划要求,需包含—6—集约化建设(列出需要统一纳入公共项目的建设需求)、数据资源共享分析、系统及数据安全防护、等级保护、密码应用、软硬件产品的安全可靠情况等内容,运维实施方案要包括上一期项目验收情况和当前系统运行情况,加强数字化系统与数据资源的安全保密设施建设,项目的数据共享情况需经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确认,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审批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单位不能按期申请竣工验收的,第二十九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数字化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审核批复的设计规划、数据资源是否共享开放等内容进行竣工验收,第七章资金管理和保障第三十条市财政局统筹资金做好数字化项目建设和运维保障,不安排运维经费:(一)未按要求共享数据资源或者重复采集数据的数字化系统,对项目建设中招标采购、资金使用、数据共享、密码应用、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档案管—13—理等情况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