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1.原国有、集体企业正式职工中,(四)离校2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二、补贴范围、期限和标准(一)补贴范围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和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二)补贴期限1.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不早于初次申报时间一年,2.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同一时间、同一对象只能享受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之中的一种,享受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累计时间不超过规定的期限,3.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可在不同时间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三)补贴标准1.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2.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计算方式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3.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