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措施(一)优化人才公寓优惠面积标准优化《蒲江县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中人才公寓租购对象和优惠面积标准,A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B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E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二)实施重点片区高层次人才购房支持政策1.为重点片区建设作出较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5.人才通过购房支持途径购买住房不享受人才相关的购房优惠或补贴,(三)执行高层次人才预留住房支持政策《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的A、B类人才在蒲工作,可享受商品住房预留房源保障,可参照市级人才政策享受商品住房预留房源支持,可参照《成都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成住建发〔2022〕172号)相关支持措施,享受商品住房预留房源保障,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片区人才安居保障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住建发〔2023〕71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县相关政策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实施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