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4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阳泉市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二、申报条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建设主体、功能定位、重点任务等不同,具体申报条件为:(一)研究开发型新型研发机构侧重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活动,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二)企业攻关型新型研发机构侧重产业发展需求,原则上近三年科研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10%或年均科研经费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三)平台服务型新型研发机构侧重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活动,三、申报材料(一)《阳泉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见附件1),(三)科技研发投入及占比的相关佐证资料,(四)科技研发人员及占比的相关佐证资料,(二)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受理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份)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同报送至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二)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并将加盖公章的《阳泉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