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江浦区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清政办传〔2023〕30号)规定,经农户自愿申请、镇级核实、区级抽查等程序,拟对高飞等3户实施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的进行奖补(具体清册附后),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下午5:30前(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以书面、电话形式或当面向有关部门反映,监督电话:0517-8900229213915182119附件: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