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武宁县就业困难人员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就业政策,现将做好2024年度武宁县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咨询地点武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武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6室)0792-7705797二、申请地点凡符合条件在武宁县享受补贴的人员,四、补贴对象和补贴年限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且个人已足额缴纳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已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期满的除外)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已享受了政府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已脱贫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不能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首页及申领社保补贴本人页),8.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9.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符合申请条件的,符合条件人员的社保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中,武宁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