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4年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对于已完成项目任务书中约定的所有指标、经主管部门认定达到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条件的,二、组织方式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采取实地考核评价的方式,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完成后统一打印并提交入档材料,撰写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执行工作总结、技术报告、综合绩效(验收)自评价报告(附件1),(4月1日-4月10日)1.项目承担单位将上述材料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和经济指标等证明材料和相关财务资料)提交至项目主管部门,2.项目主管部门按照产业领域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进行评前审查,(4月16日-5月30日)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由省科技厅组织实施,(5月31日-6月11日)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结论和专家评价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得分及意见,撰写提交《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总体报告》(附件3),综合考虑项目实施成效、年度绩效评价、项目过程管理以及相关工作情况,主管部门负责整理收齐在线打印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和《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总体报告》纸质版,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装订顺序为综合绩效评价(验收)专家意见(包括专家意见表、验收意见、盖章页)、项目执行工作总结、项目技术报告或项目科技报告(附证书)、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立项文件、项目任务书、综合绩效(验收)自评价报告、绩效调查表、相关佐证材料、专家组名单、专家承诺书,农业领域6786635附件:1.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验收)自评价报告.docx2.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绩效调查表.docx3.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总体报告.docx烟台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