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制定了《2024年度奉化区象山港内中小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方案》,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18日2024年度奉化区象山港内中小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渔业安全生产专项部署,在全区开展象山港内中小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工作,一、工作目标全区范围内开展象山港区域内中小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工作,二、实施对象2024年1月1日前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登记在册的奉化籍象山港内中小型捕捞渔船,按以下标准给予船舶所有人一次性减船转产补助,全区象山港内中小型捕捞渔船的船舶所有人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属地镇(街道)提出减船申请,列入象山港内中小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名册,坚持“三公示”(补助方案公示、补助对象公示、补助资金公示)和“两公开”(补助政策公开、补助程序公开)原则,减船转产的渔船按照流程完成证书注销手续后一个月内拨付减船转产补助,象山港内中小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严格遵守减船转产方案的工作程序,区农业农村局、沿海镇(街道)设立举报电话(区农业农村局:89294363)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减船转产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对于提供虚假资料、调换渔船等骗取减船转产补助资金的人员,附件:1.象山港内中小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申请书2.象山港内中小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协议书3.渔船收缴单附件1-3.docx政策解读:重点政策解读: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奉化区象山港内中小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方案》的通知图解:重点政策图解: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奉化区象山港内中小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