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业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中府函〔2024〕6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布,特此公告,附件:1.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中山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版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3月19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的批复.pdf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批后公示1.jpg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批后公示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