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增加我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实践的机会,(二)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三)能够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不低于规定标准的生活补贴,(四)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不高于见习单位在职人员总数的30%),有利于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五)每月支付见习人员工作补贴不低于清远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的80%,二、征集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5月31日三、就业见习单位申请(一)现场申请:符合就业见习单位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填写附件1、附件2,(二)线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进行申请(操作指引见附件3),业务咨询:县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电话:87160228716223对征集到的就业见习岗位,四、补贴政策支持(一)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每人每月按清远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资补贴金额不达清远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见习单位须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单位要及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无需购买社保),附件:1.清远市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docx2.清远市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docx3.用人单位就业见习申请及补贴流程.docx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