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进提质的政策意见》(甬高科[2021]42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甬高新〔2023〕46号)文件,经企业申报、所属街道(专业园)初审、主管部门审核,财政局复审,我区拟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现按规定将复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扫描版)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公示期限:2024年3月18日-3月22日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809室(邮编315040)电话:89289259邮箱:673017013@qq.com附件:附件:宁波高新区2024年第三批促进区域经济稳进提质政策资金奖励名单公示.xls宁波高新区经发局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