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石化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16〕90号)要求,依据《湖北省磷铵等化工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现将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40万吨/年磷酸二铵节能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至3月29日,欢迎社会公众提出建议意见,联系人:杨小敏联系电话:027-87236537附件: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40万吨/年磷酸二铵节能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