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3月15日惠州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措施为加快我市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对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的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补,按照技术交易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支持各县区、产业园区联合技术转移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载体等选派成果专员,每年安排不超过500万元对已转化的项目进行奖补,已申请技术合同交易额吸纳方补助的科技成果不重复补助,对上年度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在惠实现转化的企业,每个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上年度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100万元(含)-1亿元(含)的,每个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对经市科技部门认定备案、促成科技成果在惠转化且上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经省市科技部门认定备案、且上年度登记技术交易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对新成长为规模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鼓励市级发改、工信、知识产权等专项资金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平台、企业、人才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