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粤人社规〔2022〕25号)文件规定,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县本级创业担保贷款新增经办银行1家,两家银行担保基金专户分别存放龙门县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总额的50%,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内容遴选新增1家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三、报名要求有意参与本次遴选的银行于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携带以下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前往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名登记,1、龙门县公开遴选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报名表(附件1),四、遴选内容选取1家银行承办龙门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请于2024年3月22日前根据《龙门县公开遴选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银行评审文件》要求,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遴选资格条件,2、专家评审并确定遴选银行,公开遴选的专家评审由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评审人员由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门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龙门支行派出相关业务专家组成,按要求在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附件1:龙门县公开遴选县本级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报名表.docx附件2:申请文件要求及相关附件.docx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