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项目250MW光伏发电项目及电解水制氢站工程项目2、拟建地点: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3、建设单位:深能北方(鄂托克前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项目内容与规模:25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水泉子村;电解水制氢工程位于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能源化工园区,新建年制氢约17500吨电解水制氢站和250MW光伏发电项目,二、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1、项目立项审批合法性及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2、占地补偿、规划选址的风险,3、项目建设运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4、项目破坏环境的风险、水土保持等因素,三、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的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1、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做到不扰民,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施工队伍管理、施工组织,4、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风险预警防范的动态管理等,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建设(责任)单位:深能北方(鄂托克前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宋先生电话:15164768476地址: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